中共铜川市王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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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王益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05/22 来源: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   点击:

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委机关各室部、中心:

   现将《王益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铜川市王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王益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促进委机关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委机关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需上网公开的所有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二条 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三条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负责重大情况统一对外宣传、答记者问和召开记者会。一般情况下,由分管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的常委担任。

第四条 审核的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经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常委审签,分管常委同意后报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初审。

(二)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对报送信息进行初审,由分管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的常委进行复审。

(三)经分管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的常委复审同意发布的信息,呈报信息来源对应的分管副书记审核。

(四)经分管副书记审定的信息方可上网发布,涉及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上级领导、案件通报及其他重大、敏感类信息,需由信息人员填写《王益区纪委监委重大信息发布审批表》,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完善信息发布登记,所有上传信息及《王益区纪委监委重大信息发布审批表》均由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六条 拟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机关平台发布的信息,由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统一口径发布,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

第七条 加强上网信息复查,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要定期开展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

第八条  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审核不严导致上网发布内容失实、泄密、错误等引发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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