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王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王益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0/04/07 来源: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近日,王益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王益区七一路粮站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3月至9月,王益区七一路粮站多次以欢送退休职工、召开有关会议或者活动误餐等名义违规组织职工聚餐,支付招待费共计5282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王益区七一路粮站党支部书记、经理王学武,出纳李玉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张丽作出书面检查。



 

上一篇:王益区通报1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

下一篇:铜川市纪委通报查处的7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Copyright undefinedcopy; 2010 中共铜川市王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王益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铜川市王益区健康路2号  电话:0919-2183786 传真:0919-2183786 邮编:727000  备案号:陕ICP备200004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