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进一步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按照区委《关于做好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包联单位制定本年度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在制定过程中把握方向、明确重点、设置节点,即围绕中心工作、又体现特色,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旨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厘清主体责任清单。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针对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理清工作思路,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清单内容,重点查看有没有抓加强日常教育,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有没有抓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以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为日常监督工作依据,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工作督导、主要会议列席,并结合信访举报、巡查发现等信息共享方式,及时发现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将依照各单位细化分解的责任清单,实行“一岗双责”,并根据职责划分,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好提醒谈话、组织轻处理等形式“一追到底”分类处置相关责任人。对主体责任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不实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及时启动问责等处置程序,形成从严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