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吕晨同志主持召开2019年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6家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是各成员单位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途径,贯彻落实好本办法有利于推动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取得新成效。二要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责任部门、联络人以及责任领导。三要遵守保密纪律,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专人送达、专人管理,严格办理移交手续,对案件线索涉及的人和事,未经协调小组批准不得对外扩散,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失泄密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