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时刻将提高案件质量牢记于心,注重办案细节,贯彻文明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严抓取证环节。案件开始前,一是通过分析研判案件问题,对需要调取的文件严格按照《监察法》《刑法》关于证据的标准和要求取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严格履行取证程序,注重细节,由不少于2名取证人员在书证上签字并注明证据来源,加盖公章。三是在收集完证据后,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内在联系,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贯彻文明办案。案件开始前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审查调查组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并成立临时党支部,同时案件承办人员签订《审查调查工作承诺卡》,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谈话工作开始前,针对谈话对象制定谈话工作安全预案,充分了解被调查人的身心健康等状况,拟定谈话步骤及注意事项,谈话过后适时对被调查人进行回访,沟通了解其思想状态,交待相关规定事项,确保谈话工作顺利完成。
强化质量意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组对询问、讯问等工作流程均通过集体研判,层层把关,避免不规范问题发生。同时就案件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事实认证、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集中分析研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高办案质量。
与此同时,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对今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梳理,及时归档,做好归纳总结,注重发现和总结相似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