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室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作用。结合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室受理的90余起案件,分析问题如下。
(一)从学习层面上,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新的业务知识不断更新,对于新的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新业务知识还不能完全熟悉了解,运用到实际办案过程中,就存在边办案边学习,不能充分理解业务知识点,在条款适用、规范程序等方面不够准确,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提升的不高。
(二)从办案层面上,案件质量仍需进一步加强。综合上半年审结案件,从案卷卷宗材料来看,仍然存在文书格式不规范、手续不全、证据不充分、定性量纪不恰当等问题,通过4月份市纪委组织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各别镇(街道)纪委还出现超期现象。
(三)从审理层面上,审理人员综合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新的业务知识不断更新,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专业化。作为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对于审理业务知识学习和案件审理工作上有所失衡,存在边审边学的现象,业务理论功底仍需加强,提升自身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