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王益区通报了2起关于损害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
1.王益区煤炭局副局长段海军在煤炭经营场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致使两家煤炭经营场所存在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措施等破坏环境问题,被省环保督查组批评通报,段海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段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王益区农林局林业站站长徐卫卫在2018年7月对王益区大同沟开挖山体问题进行联合检查中,未能正确履职,对宋某挖山毁林、破坏植被行为未采取任何监管和行政处罚措施,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徐卫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