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通报。
王益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马晓军作为王益区工信局2017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分管领导,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未对部分污染企业进行仔细摸排核实,也未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部分企业违规生产现象监管不力,给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马晓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王益区通报4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的典型案例
下一篇:王益区纪委通报1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