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三重一大”会议为抓手,用监督传递压力,推动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
一、明确监督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监督,根据监督单位职能特点,监督重点有所侧重。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
二、突出过程监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被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商议和酝酿前,主动与纪检组联系,填写报告表;纪检组根据情况派员监督,对特别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被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会议后一周内,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报纪检组,事项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执行情况报纪检组备案。
三、严肃监督问责。定期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采取查阅资料、查阅财务凭证和实地查看项目实施等方式,进行抽查督办。对于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以来,我组参加4家被监督单位5次“三重一大”会议,对11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涉及使用资金1230余万元,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若干条,做好了会议的监督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