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机动式巡察统一安排部署,10月22日至23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向黄堡镇、区民政局、区水务局、王益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王家河办、区卫计局、区农林局9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巡察中,区委巡察组发现了9个单位存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发挥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管理软弱,政治敏锐性不强,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力度不够,脱贫攻坚工作不细致,政策执行不严格,文件资料不严谨,帮扶工作不扎实等共性问题及一些个性问题。
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代表区委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不辩解推诿、不敷衍了事,认真反思、积极整改,细化措施,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