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区开展的学习贯彻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月活动中,我想到了中国的一则寓言---亡羊补牢。亡羊如何补牢?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一重要论述,对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认识上达到了新境界,方法上进入了新阶段。这不正是“亡羊”之后的进一步“补牢”吗?
现在有些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时代经不起诱惑,过不了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一个个前腐后继锒铛入狱。从全国所查办的案件看,有些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违法乱纪案件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有的情节非常严重。从揭露出胡长清、成克杰、丛福奎、赵玉存、王乐毅、杨前线、刘丰、慕绥新等一批高级干部违法乱纪个案看,这些职务犯在较短时间里,收受贿赂损害国家的利益多则几个亿,少则上百万,真是令人发指、触目惊心,在党内外、国内外引起很大的震动,反腐败成为党内外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这些大案要案的发生,不是这些腐败的“亡羊”滥用职权,就是这些腐败的“亡羊”进行权钱、权色交易,再就是这些“亡羊”狼狈为奸享乐个人主义思潮膨胀。虽然咎由自取得到应有的惩处,但给我们社会带来的是深重灾难,给我们执政党的执政带来了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腐败是人类的顽症、世界的通病,腐败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政要的高度重视。就我国而言,腐败的产生,有社会历史的原因、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是农业人口多经济平均值低、城市下岗就业困难、分配不公、经济发展到一定值等因素,但也有个别法纪观念淡薄、重的官员侥幸钻了某些法律、制度、机制、改革滞后存在的一些漏洞,其中放松甚至于忽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的反腐败倡廉教育。一个又一个的血和泪的教训,不得不在这些“亡羊”后加固“补牢”。
一、“亡羊”惨痛的教训
腐败“亡羊”所做所为是不懂法,还是不守法,还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权大于法,这里面有制度设计的漏洞也有一些侥幸心理在作怪。在武汉市江夏区东南方有一个占地800多亩的现代化管理监狱——湖北洪山监狱,这里接受劳动改造各种职务犯和犯罪分子上千名,其中有13名厅部级职务犯在这里服刑。据他们讲述,我们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大多都是侥幸心理所害,我收受钱财物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没有第三者知道。况且私人业主的钱财是不做账,纪检监察机关无法查,也无处可查。但万万没有想到太阳和月亮就像人类的两个大眼睛,一个注视着人类的白天,一个注视着人类的夜晚,无时无刻不注视着人类的各项活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古语已验证了他们今天惨痛的人生教训,他们只有在悔恨中渡过有生之年。谈到这里在座的职务犯无不泪水洗面,无不想念亲人和朋友,无不想得到政府宽大处置,此时、此地、此景,我们联想也有个别“亡羊”贪赃巨额财产远走异国他乡,不懂异国方言,真是生不如死,过上流浪汉的生活。况且今日的世界在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是通用的,他们又有多少在入狱或逃跑后家庭严重的错位,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据过去是一位正厅级高官讲:我每天望着那高墙和电网,精神几乎崩溃。回想起组织上对我的精心培养,回想起我那望子成龙勤扒苦做的年迈双亲,回想起亲亲热热的家庭,我真是后悔自己为什么如此愚蠢?为什么没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将权力当作发财享乐的法宝,而把自己送进了这高墙之内。今天我深知失去自由的人生是何等痛苦的人生,我多么需要自由,我多么地渴望自由。大千世界什么都有就没有后悔药,如果有,我愿意用20年的生命来换取我的过失。我一人坐牢全家不安,假如我不违法乱纪的话,哪会中年散子和散妻,哪会家破人亡啊?我怎么能向我九泉下的列祖列宗交待啊?我今天受到这如此之大的精神打击,我无法面对这铁的事实,我不敢相信是我呀?我无法挽回这悲惨的局面!一切的一切都是侥幸害了我、都是腐败享乐害了我!唉!悲惨的人生,悔之晚也,时至今日只有接受改造是我唯一出路。
二、避免“亡羊”事例要从教育上狠下功夫
通过腐败“亡羊”事例教训,不能不让我们在深思,过去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也抓了,但地方重视的程度并不高,尤其是对高级干部的教育部署少,抓得少,工作不到位,真空地带多、制度滞后,放松了甚至于忽视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据一位副部级职务犯讲,“过去反腐倡廉教育也抓了,但没有现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监督的力度由过去的形式转变成了全方位的措施,如果是今天这样的抓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处我也不会违法乱纪”。事实证明,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是不容忽视的,必须引起执政党的高度重视,必须纳入议事日程。教育要从基本理论教育入手、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党章教育等才能使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入。
要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努力探索腐败现象产生的规律,增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预防性。腐败现象发生发展往往具有时间性、行业性、从众性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要适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从过去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转变;从遏制腐败为主,向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为主转变;从事后查处向监督转变;从被动性工作向预防性工作转变;从遵循国内法规向与入世规则转变要求,教育引导大家做到关口前移,把事前、事中、事后有机的结合起来。教育党员干部要视权力为服务、视权力为责任、视权力为奉献、视权力为约束、视权力为公开。我们执政党在反腐败斗争中从来立足于教育,着重于防范。在“亡羊”后做了大量与时俱进的“补牢”工作,今年中央又提出了从制度设计层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区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区在推行“5+2+1”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推行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办案协区制度,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必将有力促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月活动,使大家形成一个共识: “搞”腐败和助长腐败是可悲、可恶、可恨。让“搞”腐败的人明白“搞”腐败风险远远地超过其收益,把腐败变成高风险、高成本的行为,使“之”不敢妄为。
三、要从机制和体制上进行“补牢”
由于我们党面临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腐朽的思想文化时刻侵蚀着我党的肌体,使极少的腐败分子侥幸得手,制度和体制漏洞不可忽视。因为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涉及机制和体制利益的调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化而深化,同时又通过深化治腐工作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它是一个互动互促的工作,要做到制度化、公开化的监督管理模式,那得从制度建设一系列设计。亡羊“补牢”也正是这个概念,一个羊圈如果发现“羊”丢失了,必须抓紧时间研究这只羊从什么地方被狼偷走,这个羊圈薄弱环节在什么地方,做到对症下药,有以放矢。不要等到羊被偷走而心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是同样的道理。
在党内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就职前应明确实施“廉政、责任、内务”谈话等相关制度,一是明确告知就职者,“监督”是关心、“监督”是帮助,真正做到洁身自守,率先垂范。同时要针对当前权力监督的弱点、难点、空白点完善监督制度,对权力运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先,遏制在先,重点在先。二是对监督重点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防止领导干部或领导机关出现灯下黑,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发展,更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用干部。既要杜绝带病“提拔”干部,又要防止提拔后生“病”。三是加强对财经、土地、人事、各项采购招标、投标制度一支笔的监督,杜绝所谓的特事特办的独断专行霸王作风和特权作风。四是领导干部在离任前要进行离任审计制度,对重大投资及不良资产的审查具有连续性。尤其是近年来,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的投入,做到每个项目说的清、讲的明,没有模糊账。五是着眼于对重大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审批及决策上,是实行个人审批,还是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明确责任,对那种只凭个人意愿,只顾眼前政绩,急功近利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严格问责追究责任。
六加大执法和监管制度的试行。实行公开透明的制度,工程项目做到那里,工作监督延伸到那里,对管钱、管物的部门和人,实行定期交流,定期培训,定期公开,真正做到在制度设计层面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防控体系,让党员干部不想妄为、不愿妄为、也不敢妄为。
源头治腐工程说简明扼要一点,也就是别人不能妄为。同样是两个财务室,一个用铁门,加铁窗,防范措施是万无一失,而一个是用木门、木窗、土墙,只要人胆大妄为就可以行窃,防范措施就是这样。这两个源头预防盗窃工作机制哪一个做得好?当然铁门建立源头预防盗窃机制,使小偷想偷也无法偷。而木门、土墙存在着预防体制不健全,木门和土墙只要小偷胆大就可作案得手,它的木门和锁只能锁的住君子而锁不住小人。小偷与这些腐败地“亡羊”没有什么两样,利用了善良人民的心愿,制度不健全,砸坏了门窗,翻越土墙,盗走国家资产,使国有资产白白流失。他们正是利用手中或大或小的权力,将权力当作经营的资本,损公肥私,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亡羊”教训事实不能不引起我们执政党高度重视,千里江堤毁于蚁穴,万丈高楼从地起,预防腐败和源头治理腐败是党建工程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教育为基础,法制为保障,着眼于防范,积极探索一套适应于新世纪反腐败斗争需要的制度建设,从而适应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用制度建设的精神、解决反腐败斗争中发生的新矛盾。
解决好堵与疏、治与防,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使腐败得到进一步明显的遏制,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强化制度,扎实工作,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友,让“亡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慢慢的逐渐消失,让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有一个时代性飞跃的进步,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王敏利)